2、除登记表上须粘贴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外,其他申请材料汇总用A4纸装订成册,必要时快递至学校;
3、研究生考核合格后,出具合格通知书; 正式开课后,学生因故不能继续上课者自动放弃学习,不退还费用。
(一)课程学习要求:
1 .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
2 .课程学习成绩考核合格,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不低于75分
3 .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各个阶段,满足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要求。
(二)学术活动要求:
硕士在校期间,必须参加研究生专题学术讲座10次以上。
(三)科研成果要求:
在校期间原则上要求本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、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,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1篇。
文章来源:《华中建筑》 网址: http://www.huazhongjianzhu.cn/zonghexinwen/2022/1208/483.html